进一步推动乡村档案信息化建设,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档案服务形式和功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档案利用共享服务,惠民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档案督查通报制度》规定,档案督查工作由县档案局统一领导,县档案馆负责日常督办工作。对各单位档案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档案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督查,并进行记录。此项制度的落实,大大促进了干部职工的档案工作积极性,提高了业务技能,促进我县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