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惠民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从严从实从快做好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救治、重点区域管控、消毒消杀、服务保障等工作。全县人民同心战“疫”,共克时艰,形成了大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抗击疫情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是党和政府领导全县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留存社会记忆,惠民县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档案资料。
01
征集内容
1、反映全县社会各界在抗击疫情期间形成的重要文字、照片、音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2、各单位、慈善组织、志愿者公益组织、人民群众等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防控疫情行动的印证材料(包括个人捐赠物品清单、义务献血证书、感谢信等);
3、反映惠民县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和特殊岗位工作者)及外地支援我县的医务工作者、志愿者、公安干警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照片、影像资料、抗疫心得体会、日记、“请战书”、家书等);
4、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档案资料;
5、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影视、绘画等文艺作品;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素材和宣传报道材料;
7、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
02
征集要求
1、档案材料要客观、真实、合法合规,不存在版权、知识产权、所有权等问题纠纷,内容积极乐观、健康向上。
2、照片需画面清晰,每张照片不小于1M,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播放流畅。
3、提供的档案资料要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03
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来函来电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惠民县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发放《捐赠荣誉证书》。
2、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国家,永久保存于惠民县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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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档案资料通过电子邮箱、邮寄(费用可到付)和实地捐赠等方式捐赠至惠民县档案馆。
联系部门:惠民县档案馆接收征集室
联 系 人:张蕾蕾
联系电话:18554322388
征集邮箱:hmdajszjk@bz.shandong.cn
地 址:惠民县开发区孙武三路399号惠民县档案馆
邮 编:251700
衷心感谢您对惠民县档案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惠民县档案局 惠民县档案馆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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