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全县社会各界在抗击疫情期间形成的重要文字、照片、音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2、各单位、慈善组织、志愿者公益组织、人民群众等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防控疫情行动的印证材料(包括个人捐赠物品清单、义务献血证书、感谢信等);
3、反映惠民县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和特殊岗位工作者)及外地支援我县的医务工作者、志愿者、公安干警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照片、影像资料、抗疫心得体会、日记、“请战书”、家书等);
4、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档案资料;
5、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影视、绘画等文艺作品;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素材和宣传报道材料;
7、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