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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民县委党校关于对刘连玉等八名同志进行表彰的决定
时间: 2000-01-08
查询的档案名称
947289600
责任者
中国共产党惠民县委员会党校
档号
0003-001-0028-002
保管期限
永久
全宗号
0003
附件
附件
目录号
001
案卷号
0028
年度
1988
文件形成时间
1988-02-05
页号
14
页数
1
题名
中共惠民县委党校关于对刘连玉等八名同志进行表彰的决定
顺序号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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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惠民县档案馆
鲁ICP备20221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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