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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1991年度文明户的决定[金佃三;韩俊福;王文俊;梁俊良;王金玲;王相清;温玉梅;贾美玉;周振英;董书儒][附件:1991年度“文明户”名单]
时间: 2005-03-10
查询的档案名称
1110412800
责任者
惠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档号
0062-002-0350-001
保管期限
长期
全宗号
0062
附件
附件
目录号
002
案卷号
0350
年度
1991
文件形成时间
1991-01-20
页号
1
页数
4
题名
关于表彰1991年度文明户的决定[金佃三;韩俊福;王文俊;梁俊良;王金玲;王相清;温玉梅;贾美玉;周振英;董书儒][附件:1991年度“文明户”名单]
顺序号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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