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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1999年度全县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五好文明家庭”的决定(吴新娥、梁家乡北孟村、李清翠、梁淑英、李洪玲、张景花、张炳仙、陈有芬、张树峰)
时间: 2005-03-10
查询的档案名称
1110412800
责任者
惠民县妇女联合会
档号
0060-002-0233-002
保管期限
长期
全宗号
0060
附件
附件
目录号
002
案卷号
0233
年度
2000
文件形成时间
2000-03-06
页号
8
页数
7
题名
关于表彰1999年度全县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五好文明家庭”的决定(吴新娥、梁家乡北孟村、李清翠、梁淑英、李洪玲、张景花、张炳仙、陈有芬、张树峰)
顺序号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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